惠州星火教育为广大师生、家长收集并提供2019年广东省惠州市的相关招生资讯、政策信息。以下是2019年惠州市惠城区积分入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们有帮助!
根据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的通知》(惠市教基[2015]11号)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惠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继续采取积分入学的招生政策。现将积分入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基本原则
(一)遵循“属地管理,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以居住地所属镇(街道)为单位实行积分入学。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申请入读学校学位分配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适用对象
(一)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惠城区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年满6周岁的非惠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惠城区内户籍地以外的镇(街道)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且具有惠城区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镇(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方法
申请流程
有关说明
1.到学校申报是积分入学的前提条件,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属镇(街道)范围内学校申报,错过申报时间的将不再受理。
2.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申请入读七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报读七年级的除外)不能申请积分入学。
3.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只可申报一所学校,身份证号码只可申报一次,申请人选择居住地所属镇(街道)范围内学校申报成功后则不可更改。
4.经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初步核对后,符合申请条件且积分大于0分的,由申请人填写《惠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后交给学校并录入系统。凡积分为0分的,视为无效材料。
5.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经查实,取消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6.未在规定申请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并签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学申请。
7.已被录取的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8.本公告由惠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查看地点
1.各幼儿园,可积分入学的小学和中学公告栏。
2.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进入主页面右边栏目“最新公告”查看,或下拉页面依次点击“政务栏目”-“政府机构”-“区教育局”-“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模块)。
3.惠城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惠城教育”。
4.惠城区中小学积分入学申报系统(http://125.93.31.213:8080/gg,该系统将于6月14日开通)。
招生咨询电话
1.可积分入学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详见《积分入学学校咨询电话及学位》。
2.惠城区教育局积分入学工作办公室电话:2677411、966723。
积分入学指标体系
注意事项:
★计算日期以当年4月30日为界;
★“近5年”是指当年4月30日向前推5年;
★“产权房”是指产权属于适龄儿童少年直系亲属的房产;
★积分可任选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计算积分,不重复计分;
★所有证件、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列入我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的人员子女、军烈属子女、驻惠城区部队现役军人直属子女等,不适用本办法,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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